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职业院校,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号),现就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第三批试点项目
2018年,全市拟遴选新增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约40个。职业院校、规模以上企业及行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
(一)申报条件
职业院校:
1.根据本校实际,选择1-2个学科基础扎实,与企业、行业联系紧密,可操作性强的专业申报。已申报第一、二批试点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2.申报专业优先选择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以及省级品牌专业和市级骨干专业、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专业和新兴专业。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量控制在30--100人。
3.申报专业能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企业及行业组织:
1.具有三年以上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
2.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3.能够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企业导师;能够定期与实习学生校内导师进行校企联合教学研究活动,且教研活动效果明显;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激励机制等。
(二)试点周期
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
(三)申报要求
1.提高申报质量。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研究,认真总结第一批、第二批试点经验,与合作单位密切沟通,撰写申报书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科学设计试点目标、实施路径、支撑措施,重点突出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实践探索。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上报《青岛市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上报电子版和纸质件,纸质件一式3份,盖单位公章)和《青岛市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只报送电子件),电子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区市中职学校申报试点的项目须经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由区市教育(体)局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3.各项材料单位名称、专业名称等内容须填写完整、规范,印章齐全。
二、第二批试点项目年检
按照“试点单位自检、区(市)级初审、市级复核”的程序,做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年检工作。
(一)试点单位自检。第二批试点单位须对照备案的任务书,总结试点经验,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二)区(市)级初审。各相关区(市)教体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督促参加第二批试点的企业、职业院校、相关行业做好自检,负责对相关单位的自检报告及年检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其它形式的检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形成上报本区(市)试点工作年检报告。区(市)年检报告应包括:区(市)内试点工作总体进展,工作成效及创新点、组织保障、扶持政策、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三)市级复核检查。市现代学徒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市)和试点单位年检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检查并反馈改进意见。对于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或终止试点。
(四)材料报送。
区(市)教体局及各试点项目单位报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年检报告书面稿(加盖单位公章)1份,自检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如内容太大,报送光盘)。各区(市)试点单位由区(市)教体局统一上报,其它试点单位直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三、其它工作
(一)试点总结。第一批试点单位须对照备案的任务书及2017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2019年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案例宣传。2018年教育部将委托专委会向全国推出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典型案例。请各单位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创新等方面遴选推荐1个典型案例,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前上报。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三)项目变更。试点项目如有变更,牵头单位须于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前报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备案。
(四)规范通讯联络。为规范人员联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高效管理与运行,各区(市)教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试点单位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办公室主任、项目联络人加入“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单位工作微信联络群”,其他人员不再加入,请自行退出工作群。
试点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办公室主任、项目联络人如有调整,各单位要及时填写《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3)》,上报新调整人员联络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确保联络畅通。表格信息填写须完整齐全。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市教育局职教处联系。
联系人:王泗卷 联系电话:85912428
电子邮箱:
qdeduxdxtz@163.com。
纸质件报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2507房间。
青岛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青教办字〔2018〕56号附件1.doc
青教办字〔2018〕56号附件2.doc
青教办字〔2018〕56号附件3.doc